• 本应该是好季节的。可以把日前买的大量外套翻着花头逐件穿出来,吃蟹,吃腊味,或者冬泳大概也算。再说圣诞节要到了,鲁道夫开始健身,商店比往日更好看。大家喝着热巧克力,互赠彼此并不很需要的礼物,其乐融融。

    但是,就是觉得不对头。躺在被窝里,渐渐浑身发冷,而且牙齿跟着疼起来,疼得眼泪就要下来了。为避免忧郁无用的情绪,坐在空调下面抽点烟喝点酒。但醉醺醺又怎样,第二天还不是浮肿着一张胖脸,赶去公司对着电话趋炎附势地傻笑,然后踩着高跟鞋去完北京去大连,一刻不得闲。

    小骚货说得对,买个电热毯比较靠谱
  • 2005-11-24

    低落

    作为一名领取微薄薪水的小白领
    白天要用大脑开小差用身体收发电子邮件搬运衣裙珠宝
    到了半夜仍旧不得休息
    还需要用身体喝酒作乐用大脑写“明天是要给xx看”的稿子

    那个谁
    请务必疯狂发稿费

  • 2005-11-20

    回城中

    再不回上海我就要尖叫了。虽然潮湿嘈杂,塞满了小气量的市民,还绝望地存在着很多漂亮女人和gay,但是老娘我只能在如此地方才能活下去。

    但是好罢我竟然还在北京。四天大概只吃过五顿饭,其中四顿都叫“俱乐部三明治”;大概只睡过十五个钟头,面孔好象一块使用后的干抹布,需化上重重的粉和眼线才能见人;大概只去过三个地方,一个叫店里,一个叫商务中心,一个叫酒店房间。

    昨夜来了不下三千个人。大量北京妇女披着好似东北虎牌的皮草出现在现场,内里的裙子有些像鲜艳的窗帘,有些则像……嗯曳地礼服。美妙事件是见到Jade Jagger,出现在那里,穿着那件著名的胸口有个心形洞洞眼的YSL。

    而今天终究回魂般地醒过来,冷冷地经过我能背出每个细节的蹭蹭亮的店铺,奔向那些热腾腾的红菜汤和高加索烤羊排,卷着枣泥和芝麻的梅园奶糕,倒了足量橄榄油的帕尔玛火腿,而日坛公园从外面看,亦很美……

    如此吃了一遍首都,到底也算来过。不过何苦主题永久性地是吃呢,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像个真正的游客般饶有兴致地参观故宫又或者毛主席纪念馆呢。


    附上diva阿姨的流行歌曲一首。
    I Love New York
    Madonna

    I dont like cities, but I like New York
    Other places make me feel like a dork
    Los Angeles is for people who sleep
    Paris and London, baby you can keep

    Baby you can keep (repeat 8x)

    [Chorus:]
    Other cities always make me mad
    Other places always make me sad
    No other city ever made me glad
    Except New York
    I love New York
    I love New York
    I love New York

    If you dont like my attitude, then you can F-off
    Just go to Texas, isnt that where they golf?
    New York is not for little pussies who scream
    If you cant stand the heat, then get off my street

    Get off my street (repeat 8x)

    [Chorus]

    (Get off my street) (repeat 15x)
  • 2005-11-15

    pick me

    当优质外科实习生Meredith对牢发型完美的主治医师戴瑞克说完那番表白时,我只是在一旁默默思考,中文想必应该翻译成“那么捡我回家吧”。

    捡我回家。我会假装很喜欢你的那些音乐,会把最后一片起司蛋糕留给你,会举着收音机在你窗下走来走去。

    捡我回家。我会在中午太阳猛烈的时刻敦促你刷牙,会把听来的好玩事情统统强行告诉你,会在出门前和你并排站好照镜子。在夏天,吵着闹着要求喝陈皮绿豆沙;在冬天,把我冰的脚踩在你热的脚上。

    Meredith说,爱我,捡我。但明智的编剧还是让戴瑞克作了合乎社会道德感的决定,因此我们只好像期望自己的人生一样期望之后某一集,情节可以变得稍微不理智一点。
  • 2005-11-11

    最好的时光

    最好的时光。

    我想这几乎是每个人最爱的题目。烟雾缭绕间的过往都好听地被称作时光,挑出其中那些尤其闪闪发亮的便是最好的。

    作为一个著名的失忆症患者,跑去看旧日朋友的上海中学一百四十周年校庆照片集。政治老师勤勤恳恳,却一直被我嫌弃是外地人。英文老师很漂亮,会把我叫过去冷静地说以后别再上课听discman了。还有那些背着双肩包和当年并没有差别的同学……几乎一个对号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但是岩井俊二电影里的那种阳光下明亮而雾蒙蒙的肉麻感,还是不可避免地砸在我头上。

    在那些最好的时光里,我们唯一的烦恼是后天有个数学测验,听说会很难。把被子弄得鼓鼓的骗过宿舍阿姨,站在最后一排胡乱地做广播体操,课上到一半大群的鸟飞过把天空都盖住了,夜自习听到的第一张Pink Floyd,语文课上偷偷看《麦田守望者》,抱着笔记回教学楼的路上紫藤腐烂的香气,后门那碗滚烫丰盛的过桥米线,放学跑到体育馆看偷偷喜欢的男生打篮球,在食堂举行的圣诞节舞会,大人物来访时要穿的白衬衫圆领西装百褶裙。

    再后来,时光两字就远去了,只余下时间:有时候多一点,大多数时候则很少。

    好吧这种悲愤而突如其来的想法大约很快就会消失了。那个谁啊曾经说过,午夜一点和早上八点,脑子里想的完全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