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睡过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行字是“独闭空斋画大圈”。那情景想象起来,似乎还不错。

    早上,出租车经过襄阳路时,扑鼻而来一股油烟味。突然很想吃蛋饼,那种老阿婆趁热叠起来塞进一个半透明小塑料袋,内里裹了足量甜面酱与辣酱的街头蛋饼。小时候家里管得极严,摊头上的小吃是绝对不可以碰的。直等到小学五年级才在北京东路那条如今已经拆掉的弄堂里,跟蛋饼阿婆假装熟练地开口说:“要两个蛋,甜面酱多放点”。那枚饼的味道究竟如何,是完全不记得了,当时只有种偷偷摸摸干了件大事的感觉。

    小时候的另外一件大事是吃冰激凌。因为身患致命的哮喘病,光明冰砖是要直等到全部融化在碗底了才可以吃一口的。于是初拿到零花钱,我就冷静地径直跑去买了一张黎明先生的明星卡和一支包装纸很古董感的血糯米雪糕。但是刚欢乐地咬了两口冰凉甜美的雪糕,就远远看到作为居委会干部的外婆大人急匆匆地向天津路小商品市场走来(那时的我还不是视野仅一米的近视眼)。于是心机重的胖小人即时将雪糕扔到了地上,没事人一样弹开到两米以外的地方一边与外婆亲切打招呼一边心底默默流血。

    所以,任何一种包括暴食症在内的内心忧郁都是由童年发生的不幸造成的。

  • 2007-03-23

    睡不醒

    闷得简直想振臂长啸。
  • 贵鞋子的虚无性,我是最近才感受到的。

    之前被权威人士劝说,其他身外之物再便宜,脚上那双鞋一定要是好货色。于是扔在家门口的那几双鞋还真的是越来越贵。之前又常听说二线城市的富人冲进名店,就开骂:你们那双天鹅绒鞋子几千来块,怎么跑了次步就裂了!故事一说完,大家必然哄笑。

    所以焦点在于,你穿了贵鞋子是要去干嘛呢。有一日,我穿了克里斯蒂安拉布丹的鞋走去四个街区外的活动现场,在那里站了一会儿,结束又走了回来。两个小时的时间,那著名的红色鞋前掌已经尽数磨去,右脚小鞋跟更是烂了一半,行状十分恐怖。当时,我也没有立刻光火,只是心里默默想,也许这双鞋就是为了从宾利车里钻出来继而跨上红地毯的那一刻而制作的吧!

    又有一日,穿了瑞帕朵的芭蕾舞鞋走在人头攒动的陕西南路上。彼时,我丝毫没有体会到圆头平底鞋传说中会带来的那种时髦而舒适的感受,相反觉得每一步都好像是光脚踏在冰凉凹凸的水门汀上,心情十分悲凉。直到进了家门,我才意识到,这双鞋同样不是用来暴走在大马路上的。赫本小姐之所谓热爱它,是因为可以手插裤兜,轻松自在地穿着它——漫步在豪华套房的木头地板上。

    至于每日需冲锋陷阵的普通市民,大概真的是应该穿气垫鞋和传说中的蓝棠皮鞋,才不会在争抢出租车或突降暴雨时,因为穿了一双贵鞋子而畏首畏尾以至耽误了吃饭这种至关重要的大事件。

  • 2007-03-14

    烈女

    大多数时候,不开心纯粹来自于姿态摆得太过刚烈的缘故。回头望去,在人生的那些非常时刻,如果不是一口气摈得那么死,腰板僵牢在那里,如果可以放低一格告诉自己:“虽然……,但也未尝不可。”大概如今境况又大不相同吧。

    但生就烈女品相,也只能横冲直撞,死死咬住一些好笑的所谓人生准则,继续惨烈地生活下去了。

    吃的时候最开心。巴黎女人民王小树买的pierre herme蛋糕,吃起来像天堂,而酒店隔壁angelina的那块“白朗峰”,味道也算天堂楼下一层吧。另外,瑞福园里的那道咸菜烤桂鱼,也美味到让在桌的每个女人面孔上都粘上食物碎屑而不自知。

  • 2007-03-09

    bloody friday

    从巴黎回来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睡醒过。克里斯蒂说,这是因为你老了。

    而不高兴点还在于,旁边座位来了名面孔红扑扑头顶没有毛发的法国青年,每次经过他都会抬起头友善地朝我微笑,真是免不了叫人心里发毛啊。

    巴黎就是这样。车子刚从机场驶入市区,你便开始渴望就此住在此地,整日喝酒吃饭,走走路看看橱窗。没有钱也没很大关系,大不了拿条面包在各种博物馆里坐上一天。

    好了。回家睡觉了,就把整个周末用作像木条一样昏睡吧。